【粉嶺高球場】哥球會申推翻環評決定 質疑環保署未作諮詢公眾程序不公

社會

撰文: 梁錦麟

發布時間: 2024/05/09 13:37

最後更新: 2024/05/10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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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哥爾夫球會會長郭永亮(中)今到高院旁聽。(梁偉榮攝)

政府擬收回粉嶺高球場舊場興建公屋,香港哥爾夫球會早前入稟申司法覆核,質疑環保署有條件批准環評報告,高院早前批准暫緩環評決定之申請,案件今(9日)於高等法院聆訊。哥球會一方陳詞時指,署方未有就環評報告補交資料諮詢公眾,有違程序公義,指哥球會曾提供補充資料,惟遭署方忽略,做法有欠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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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香港哥爾夫球會,答辯人環境保護署署長,土木工程拓展署為利益關係方。球會由資深大律師余若海代表,環保署署長由資深大律師袁國強代表,土拓署則由資深大律師鮑進龍代表。

申請人由資深大律師余若海代表陳詞時指,有法定要求環保署需就環評報告補交資料向公眾諮詢,惟署方未有就此作諮詢公眾,並批准環評報告,有違程序公義。

余指,行政效率並非首要考慮因素,不能忽視程序公義及公眾參與,法庭需就此作考慮。余又指,答辯方曾解釋相關資料與環評報告一致,故毋需再作諮詢,余形容此舉屬繞過諮詢程序。

法官高浩文則指,公眾意見未必一致,但同意在欠缺檢視公眾意見下將沒法進行評核。余強調,署方不應在有既定前提下完成報告,指環評報告中的補充資料屬片面主張,沒有真正評核。

余續指,哥球會曾提供補充資料,惟遭署方忽略,亦從未就此回覆,做法有欠公允。余指署方或認為上述補充資料並非循法定途徑交予署方而未有作考慮,惟署方不可自以為是專家便忽視公眾意見,余強調署方能確保程序公義,法庭需就此作考慮。

余又指,環評報告沒有遵從技術備忘錄,其聲稱在大範圍的樹木調查中沒有發現古樹木,報告嚴重低估生態價值。此外,法例亦列明只有未批租政府土地或鄉村地區旅遊景點上的古樹木,才合資格列入名冊,而粉嶺高爾夫球場則是租用土地,故場內的古樹木未能列入名冊。

余續指,然而政府收回土地後須重新紀錄古樹木,余質疑環評報告沒有辨別出潛在古樹木,又指球場聘用的園境師發現球場內的80棵樹木極有可能是能列入名冊古樹木,只能在極其特殊的情況下才能移除,惟環評報告未有分辨出有關潛在古樹位置,一但收回土地興建房屋時,極有機會斬去樹木,影響生態平衡。

聆訊明(10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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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梁錦麟